Wednesday, February 9, 2011

關燈,再開燈以後……

“關燈小時”這活動意義,但我總覺得氣氛不太對勁──嚴格來說,這不是慶祝和歡呼的活動,這應接近悼念或需沉澱省思的時刻。

但如果看傳單或採訪資料,諸如“歡慶earth hour,本店推出燭光優惠餐”,“本公司嚮應earth hour活動,邀請貴報派記者採訪”,還有地球一小時演唱會、舞會、茶會……去你的,都變成嘉年華會,商家搞宣傳慶祝,年輕人找借口尋歡作樂。

關燈一小時,是要提醒每個使用地球資源的人,留意消耗資源對氣候產生的變化;提醒大家節能減碳,否則地球負荷不了提早結束生命。這麼嚴肅,甚至悲涼的課題,怎麼好像慶祝國慶日這樣,儘管關了燈,還要點起蠟燭歡呼和興奮高歌。

感覺就像有個老人快壽終正寢了,召集大家回來想辦法延長他的壽命,但圍在他身邊的親友難得相聚,便趁機行樂,載歌載舞!

所以同事問,年副刊還像不像往年那樣大力呼吁讀者嚮應關燈一小時,我斷然說,如果讀者把活動當作慶典,副刊不要笨到隨風飄擺。你以為我們沒有立場?當大家一窩蜂去嚮應,我們就笨到趕快投其所好?

今年我們雖不做“關燈一小時”專題,但也不潑冷水,畢竟這是值得提倡的思考活動。等活動過後,副刊再提醒一窩蜂湊熱鬧的嚮應者:當你關了燈,又再亮起燈時,過程中你思考了甚麼?渾渾噩噩的一小時?只是讓商家暗中從你口袋賺了一些錢?

前年和去年的“關燈一小時”後,可有人從此把省電節源變成生活習慣?否則,一年8736小時,僅僅湊熱鬧一小時,過後其他時間又是大燈大火,那這活動對他有甚麼啟示?──不過是個趕時髦的俗人而已。

參考若干資料,在封底設計了宣誓書,挑戰那些每天說“我支持環保”的人:你夠不夠膽宣誓,嚴格遵守至少一項能減碳能的生活習慣,而且必須堅持至少一年!如果能堅持一年,起碼比365天只是3月27日這天省電一小時對環境有幫助得多。

別讓我瞧不起。我預測,這易如反掌的事,能夠100%嚴格遵守的人──馬來西亞两千多萬人口中,不超過一萬人;就算是斗膽把表格填了寄回來,也不會超過5000人。(你不一定要參加副刊的宣誓,這是良心動作,答案在你的心,不在你的口。)如果連這簡單的生活習慣都做不到,還敢敢說“我嚮應關燈一小時,表現我節能減碳的決心”,那真是聽了都為你臉紅的事。

馬來西亞時間3月27日,晚上8時30分至9時30分,如果是抱著“歡慶”的心態來度過“關燈一小時”的人,你的快樂指數昭示著你的無知程度。

那一刻,越快樂的人越無知。副刊尊重每個人有選擇無知的權力,只是,副刊不奉陪。今年不湊熱鬧做“關燈一小時”的專題,但還是做了“誰天天加害地球”的內容,算是對地球的一點心意。

星洲日報/副刊‧ 作者:曾毓林‧ 2010.03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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